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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回家要安全 懂法谨慎最重要 时间: 2024-04-20 13:47:39 |   作者: 中港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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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重庆1月10日电(记者陶冶 彭侃)近年来,“拼车”回家过年已成为有车一族的新选择。“拼车”既具有私家车出行的便利,也兼具绿色环保、价格适中的优势,但是,由于“拼车”行为的合法性尚有争议,责任认定尚不明确,对于打算“拼车回家”的车主和搭乘人,一定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注意谨慎“拼车”,确保安全。

  “猎豹越野车,从重庆到株洲,2月8日出发,全程高速。私家车,空余三个座位,搭乘者女性优先,身体健康,不抽烟,最好有C1或更高驾照”。

  这是某拼车网站上的一则拼车信息,发帖人郭隆是重庆渝北区某央企的工程设计人员。今年春节他们夫妻准备找人一起拼车回老家株洲,于是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拼车信息。

  郭先生说,火车票太难买,而飞机票较贵。拼车的话,可以分担部分路费,而且环保,油耗不会增加很多。“自己开车回家感觉蛮累的,也很无聊。”

  郭先生算了一笔“拼车回家”的经济账,重庆到株洲火车硬卧每人248元,乘飞机的花费大概每人900元。驾车从重庆到株洲1100公里,他的越野车耗油900元左右,加上高速路费约500元,成本总计约1400元。如果能有三个人与他们拼车,平均每人花费约280元,与火车卧铺差不多。

  虽然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但记者在重庆几家拼车网站上发现已经有不少过年拼车回家的信息,目的地包括云南、四川、湖南、福建等省份以及重庆远郊区县。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拼车人,他们大多是30岁左右的男性,拥有私家车,主要是从事技术、行政等工作的白领。

  法律的人表示,“拼车回家”行为应认定为普通民事合伙关系,并建议在拼车之前,各方最好能签署协议,明确责任,以免产生法律纠纷。

  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朱俊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如果车主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而又以营利为目的,则构成“非法营运”,但实际上人们在“拼车回家”过程中,只是让搭乘者合理分担汽车运行的成本,车主不具有赢利性,不属于“非法营运”。

  “有偿拼车分为双方合理分担车辆使用费和额外收取劳务费两种情形,后一种就是典型的非法营运,”朱俊说,对于这种类型的“拼车”,搭乘者知道后应拒绝乘坐,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此外,如果“拼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造成搭乘者受伤或者死亡,双方应如何分配责任?朱俊说,这主要根据过错在于哪一方。

  朱俊解释说,在“拼车”这段路程中,搭乘者只向车主支付车辆运行的部分成本费用,车主并没有赢利,并且在车辆运行过程中,车主与搭乘者承担同样的交通风险,这与车主的获益不成正比。“因此,只有在车主对搭乘者的人身伤亡损害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车主才对搭乘者承担完全的人身损害赔偿。”

  “但是如果由于搭乘者自身问题导致人身损害或者加剧损害程度时,拼车的车主能减轻对搭乘者的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朱俊进一步解释说,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健康问题导致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可以不赔偿乘客的损失。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拼车”一族普遍很重视拼车安全。郭先生说,“拼车”前肯定要查验对方两个证件,一个是身份证,另一个是学生证或者工作证。“不可能完全避免伪造证件事情发生,感觉不靠谱的人就不跟他拼车。

  法律人士朱俊认为,对于拼车回家的人,最好有一个书面约定,对运输目的地、运输时间、运输费用分担、运送过程中人员与财物的损失承担和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并可购买一次性的交通意外险或人身意外险。

  另外,鉴于“拼车”这一行为有几率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在2011年发布了安全提示,对提高“拼车”的安全性起到一定的帮助:拼车人最好相互熟悉,与陌生人拼车要了解对方的实际身份;车主和同车人应分别将了解到的对方信息告诉至少一名亲友;搭车人应事先了解驾驶员的技术水平、所乘车型,不让没有驾驶过所乘车型的同车人参与驾驶;总路程不宜超过10小时,不走夜路;不要在途中向同车人炫耀收入或所携带财物情况;女性车主或乘车人应有熟悉的男性成年亲友相伴。